台湾近10家P2P拟成立商业公会 乡民贷发起自律规范
1月9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昨日由瑞保网路科技、怡富资融、香港钱汇、逗派等近十家台湾P2P借贷业者,正式在当地送交申请文件,拟成立P2P借贷商业公会,推动台湾的P2P借贷产业正向积极的发展。
报道称,英国是全球成立最早有P2P借贷的国家,由于有公会之故发展了14年都未曾发生如中国大陆P2P倒闭诈骗等情事,如今台湾也要成立自己的P2P借贷商业公会。
台湾P2P龙头“信用市集”的瑞保网科表示,英国之P2P借贷产业公会(P2PFA,P2PFinanceAssociation),做出产业详尽的规范要求与自律,同时英国的P2P产业又能多元创新发展成为欧洲最大的P2P借贷产业国家,其中,他们对产业成员之基本要求也相当严谨,要求“平台业者在技术与金融风险管理专业的适格、诚实及透明的揭露风险及报酬资讯、并且旨在促进投资人和借款人双方的利益”。
此外,英国的P2P借贷产业更有许多创新,它更是最早在P2P借贷中导入了提存风险保护机制的国家,不管是全球最开始的Zopa或者已经跨国经营的Ratesetter都导入了这样的风险保护机制,使得他们的P2P利率不是很高,却有较好的投资人的风险保护;还有导入了退休基金可转投入P2P投资,都使得英国P2P借贷不断创造消费者价值又有相当的自律,成为台湾相当好的参考及学习的对象。
台湾业者表示,台湾金管会于去年的11月下旬邀集P2P借贷业者听取产业发展建言座谈会中,主委顾立雄偕同各级主管亲自主持并于会中建议P2P产业应成立P2P商业团体公会,以便与银行公会或其他业务相关机关产生有效之沟通与互动,于是会后于去年12月11日集合了十多家P2P借贷业者,共同讨论并一致决议提出设立商业团体公会申请。
台湾P2P借贷商业公会主要成立之目的是期望藉由产业公会的管理规章,参酌国际优质P2P借贷产业公会之管理规则,为台湾的消费者把关,使台湾的P2P借贷产业得以在高品质的标准下健康正向的发展。
同时在台湾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来不及订定法规或者想要规范却无明确有效的法规,来进行新兴产业管理;P2P借贷商业公会的成立,将有助于产业以有效之产业自律规范与相关法令主管机关互动和协调,最重要的是使得台湾在发展金融科技创新的P2P借贷过程中,不会野蛮生长,既能保护使用者的权益,也能鼓励台湾发展P2P借贷这样有利借贷双方的普惠金融科技产业,强化民众对台湾P2P借贷产业服务的信任。
另据了解,台湾P2P业者乡民贷CEO黄智康8日发起“网路借贷资讯仲介业者自律规范”,希望透过业者自律抛砖引玉,并希望台湾金管会能正视这个行业。台湾银行局副局长庄琇媛表示,业者愿意自律,台湾金管会也是乐观其成。
庄琇媛表示,银行局曾找过P2P业者来谈,其实他们不管是不是按银行公会的自律规范的合作方式,因双方有资金往来,一定有合作的银行,合作方式各家都不一样,有些是信托,有些外银把客户个案转介给P2P业者等,业者若有自律规范,金管会通常也会乐见其成。但洗钱防制法没有特别指定纳入P2P业者,借贷不需经核准,目前还不是由金管会监管。
乡民贷执行长黄智康过去曾经抱怨,指有些银行嫌P2P营业规模还太小,赚不到什么钱,所以不承做。但有些银行眼光长远,愿意陪新创业者成长。他说,曾有银行愿意以履约保证的方式承作乡民贷的金流,连抵押品的鉴价工作都已完成,最后疑虑还是卡在“银行与P2P合作的自律规范”。黄智康说,因为规范中没有明列审视标准,基于风险考量,银行担心未来恐被指责未善尽审视义务,最后还可能像雷曼事件一样被要求赔偿,所以干脆不承做。